什么是中国的花鸟画?
谢邀 中国花鸟画的概念,历来众说纷纭。清王原祁认为:“以人大写意为上,以花鸟画工为下。”(《雨窗漫笔》)清恽冰认为:“写花鸟者,以笔法之灵拙、颜色之浓淡、笔墨之有乏,分其高下。”(《澄怀园语》)现代邓散木则提出新的见解,他在《国画概述》中讲到:“以画法论,我国画可分为文人画和写意画两大体系;而文人画中又可分‘院体’、‘野逸’两派……至于写意画,除却花鸟、山水、人物等科目外,更可细分为写意花鸟、写意人物等等。所以花鸟一科,实在是包罗万象,难以确指的。若再求细密,则可再分为花、鸟、草、树、虫、鱼、小动物等目……” 以上说法各有见解,但都只就“中国绘画”整体上来划分和定义“中国花鸟画”。倘若将视野收窄至“书法”“篆刻”“古典文学”等艺术形式来看待花鸟画,则一切又都变得简单起来——凡花鸟画必以“笔墨”为主,且必有“文人意境”——这即是说,如果一幅画作只有“诗书画印”四绝俱全,那肯定是一幅花鸟画了!
在我看来,判断一幅画作是否为花鸟画,其标准可以归结为一个“意”字——“文人化”是一个过程,而“意境”则是这个过程中所追求的最终结果。所谓“笔墨”,说到底也是为了表达这种“文人意境”而存在的,至于它究竟是以“工”还是“写”的形式出现,则并不重要。 若以“笔墨”和“文人意境”两个角度来看中国画,一切绘画都可划归为“花鸟画”——甚至包括那些所谓的“山水画”或“人物画”,当然也包括“水墨花卉”和“写意花鸟”。因为它们皆追求“文人意境”,且须以笔墨来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