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慈是哪位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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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这个题目好难答,原因是在“法”字上纠结了半天。 “书”者,言也;“法”者,律也。《礼记·檀弓下》有“夫子之法言”,孔颖达疏曰:“夫子之遗教,前代之法言。”故所谓“书”是指书法而言,而“法”则是规范、法则之意。我们通常说“笔法”“结构法”“章法”等等,这些范畴都是指的书法技法层面。但我们谈技法时又离不开思想、气质、个性等方面。于是,在技法与这些精神层面之间便需要有一个桥梁,而这个桥梁就是——“法”。

我们学习书法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是写出自己满意的字,也就是要表现自己的情感、志向和胸襟。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先从技法开始,因为技法的熟练需要一个反复磨练的过程,这个过程很苦,很少有人能坚持下去。但只有经过这个过程才有可能触及“书”的层面——即所谓的书法风格形成阶段。这个阶段可以称之为“技可进乎道”的阶段。

但仅仅有技术还不行,还必须有选择技术的眼光和能力,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同样是写字,有人写的工整,有人写的潇洒,有人写的飘逸……这其中的原因就是选择技术的能力问题。当然,这种能力不是天生就具备的,而是通过后天的培养和学习才能达到。所以,我们讲“法”的同时必须同时具备“选法”的能力。否则只提“法”不提“选法”,那就只能是机械的学习,不可能达到“书”的境界。

回到这个问题来,这位作者显然已经进入了“技”的状态,正在努力地追求“法”——力求写得每一字都符合某种法度。但这仅仅是书法学习的一个阶段而已。能否进入“书”的境界,关键在于你是否具备“选法”的能力。换言之,你只能不断地练习相同的“法”直到熟能生巧,但你无法保证你已经选择的“法”最适合你的气质、性格和个人志趣。也就是说,你可能一辈子都在模仿古人的字,但你永远成不了古人(这句话有些绝对)。因为你学习的对象是你的前辈,在你之前它们已经有了确定的形态,这就是说你在选择的时候已经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你能做的只是在既定的范围内选择你喜欢的类型。学习书法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放弃的过程——先是要放弃自己写不好字的焦虑,然后要放弃对写得好字的执念,最后要放弃对写得象样的执着。

等你完全放下这些包袱的时候,或许你的书法艺术才刚刚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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