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破四旧是什么?
“旧”是指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残余影响,包括思想文化、社会风俗等一切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 “破旧”的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下新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它具有阶级性和历史性。 1954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国家要“破旧”,“立新”,建设社会主义,并具体阐述了“破旧”“立新”的内容及相互关系。他指出,“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必须充分地注意社会主义建设的性质。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埋葬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但是,我们同时必须充分地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资产阶级的影响还有很大的残留性。这种残留性,表现为主观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残余,小生产的自发势力,以及剥削者的残暴性;表现为各种反人民的思想和行为。这些都要彻底消灭。这就是‘破旧’,也就是所谓‘肃清封建主义残余’或‘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遗毒’”。(《毛泽东文集》第六卷,第368页)
1967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普及马克思主义和学习苏联先进科学知识的决定》指出:“我们对于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不能不保持十分清醒的头脑。”为了“打破资产阶级的学术垄断”,“要在理论战线上进行总决战”。(《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册,第552~553页) 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上和执行党的方针上走了弯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一种简单化的错误政策,造成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放慢,人民生活水平降低。为此,全会强烈谴责过去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的简单粗暴的错误做法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重申坚持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又团结又斗争的正确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