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什么熊?
“书法家”是什么? 说文解字: “法”,刑也——《说文》; “书”者,书写也。 ——东汉·许慎《说文》段注。 简言之,“书法”就是指文字书写之法。 中国古代的“书法”概念,比现代窄很多。现代意义上的“书法”,是包含汉字书写艺术和书写理论的广义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与近代西方文明的输入密切相关。(详见本人著作《中国书法简史》第二章第二节)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个题目——“书法家什么熊?” 意思是说,“书法”的概念被广义化了,书写汉字的手艺人都可以被称为“书法家”了。那么,“书法家”就等于“写字的人”或“能写字的人”么? 不见得如此简单吧! 如果按照现代的理解,“书法家”就是“书法家协会”的会员,那么请问这个所谓的“书法家协会”是怎么成立的?难道是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之初,会员名额分配不够,因此把门槛设得很低,无论什么人,只要想加入都能成为会员吗?非也!绝非如此! “中国书协”是有资格认定的。这一点可以和“美术家协会”做个比较。要想成为“美协会员”,必须得到一定数量作品的提名,再通过评审,才能最终成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会员。同样,要想成为“中书协”会员,也需要有资格的认定。在认定资格的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字体、笔法、字形结构等做出相应的评判。如果不符合要求,就算交再多的钱,也是无法成为会员的。“书法家”并不是一个可以自由出入的“江湖”。
当然,也许会有很多人因为喜欢汉字、喜欢写字而最终难以进入“作家行列”,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他们作为“书法家”的身份。 因为每一个热爱汉字、热爱书写的人都可能在书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参见本书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