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老牌匾有没有价值?
“老牌”是什么意思呢?是以前有而现今不见了的那种老字号的牌子么? 如果是的话,那肯定是具有文物价值的;如果不是的话,那就得看情况了……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清帝在位期间是没有牌匾文告这类东西的,因为“匾”这个东西,在满语里写作“布扬古勒曼”(buljangulumai),而在汉语中则称为“扁”或“匾”,指的是一种长方形的标牌,上面一般会书写着文字。不过这种形状的“匾”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场合——只有当某件物品获得了皇帝亲自御赐的名号时,才值得加以用匾的形式予以表彰。此时,“匾”便成为了一件具有相当份量的赏赐物。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来: 1.只有获得皇赐名号的才能称之为“老字号”,也就是“老字号”中的“号”指代的是这些店家所卖的东西; 2.能获得皇上钦赐名号的东西并不多,所以“老字号”也并不常见。 由于能受到皇恩垂青的机会本身就不多,再加上清代中后期政治相对混乱,官员贪污腐败情况严重,使得许多人失去了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朝廷赏赐的机会(当然,有些东西即使没有得到皇帝的御赐名号,也同样可以获得)。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发明了一种新的方式以传达皇帝的褒奖之意,这种方式就是刻字于石——将皇帝的谕旨刻成石碑,立之于店门之外,以此来昭告天下此店所售商品皆属“老字号”。